为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特制定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自觉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档案中涉及保密的事项决不泄露。
2、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利用制度》的规定,查阅机密档案或外单位人员前来查阅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3、机密档案必须由保密小组和档案鉴定小组共同划分密级或解密,未经档案鉴定小组审定,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4、在日常档案管理过程中,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对涉密内容进行转载、摘录、复印、复制。
5、如发生档案泄密或被盗事件,应及时报告,立即追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