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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一支 王水英:建议大型居住小区应落实餐饮经营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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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少污染,我市2004年起禁止在居民住宅楼下和无专用配套烟道的商住楼开设餐饮,近年来由政府提供的成片经济适用房如东新园、北景园、都市水乡等5000户以上的小区,沿街商铺虽不允许用来开设餐饮,但由于居民的现实需要,导致沿街商铺违法开设餐饮,以及小区周边无证餐饮摊贩泛滥。2015年省环保、住建和工商三部门对餐饮用房规定进行了明确。随着大量社会资本投入餐饮业,餐饮业将是今后的朝阳产业,大型居住区适当开设餐饮业,既可以解决就业,增加税收,又能满足居民群众需求。为此建议:一是在成片房屋规划中抓紧落实餐饮用房,同时,根据省市政府的治气治污要求,提高小区餐饮业的环保准入门槛。二是抓紧完善在住宅小区建设中落实餐饮用房的措施。建议有关部门对餐饮用房占总开发量的大致比例进行调研,并以规划性文件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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