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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支部 张开辉:建议我省适时提高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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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8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浙江省出台政策较早,津贴标准也较低。

  我省2011年制定相关标准,规定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经过逐年提升,到2015年,浙江各地平均标准已达月人均60元。据统计,2015年浙江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共135.99万人,月人均标准为60.61元。从2010年1月1日起,浙江对户口在本省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人进行长寿保健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长寿保健补助费从老人年满100周岁的当月发给,发至老人辞世后的下个月为止。目前高龄津贴政策已经执行了5年以上,这些政策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及生活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应该及早纳入议事日程。为此,建议我省有关部门尽快开展老年人调研评估工作,修改有关政策,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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