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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科职院支部 刘逸鹤:关于保障实习大学生权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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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虽然曾经出台相关规定保障实习学生权益,但据了解,在未毕业学生实习过程中,仍然存在实习劳动报酬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一是多数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工资不足1500元,低于杭州的最低工资,个别企业甚至不支付劳动报酬;二是用人单位不给实习生缴纳社会保险金,实习生没有工伤保险等有效劳动保障。由于对政策规定不了解,很少有学生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只能吃哑巴亏。为保障未毕业实习学生群体的劳动权益,建议:一是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且不得低于杭州最低工资;同时必须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于未按要求支付报酬和缴纳保险的,应进行处罚。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畅通反映渠道。采取辖区劳动部门主动进高校宣传等形式,组织即将参加实习的学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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