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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二支 宓益峰:建议从国家层面规定将参与交通执勤体验正式纳入驾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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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车上路,驾驶员不仅要负起自身安全和家庭完整的责任,更担负着公共安全责任。然而,我国交通安全事故和交通违法事件高发的现状,凸显了驾驶员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未得以完全激发和释放。加之驾照考试目前过于强调技术性,驾考中虽有涉及交通法规部分,但多为“纸上谈兵”,无数“血的教训”证实其并不能有效帮助驾驶员自觉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从2015年5月起,海南省三亚市在驾考科目中新增一个项目——准驾驶员“上路执勤体验”。只有上路当两个小时临时协管员体验执勤,且学习地点民警认为“考试”合格后,车管所才给予发证,对于不认真维持交通秩序、态度散漫的,则视为“考试”不合格,交警部门将责令其补考,直至合格后方可发证,被新驾驶员戏称为“科目五”。

  无独有偶,浙江省杭州市从2016年4月1日起报名考驾照的学员们新增了一堂“必修课”:在科目一考试结束后至科目三考试前,需要在路面上参加90分钟的交通安全体验。

  体验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掌握机动车在路口及斑马线礼让等文明通行常识;熟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等道路交通信号;观察机动车行经路口正确的停车、通行操作方法,观察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使用手机、驾车抽烟、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接受交通警察有关行车中的应急处置、安全防范等常识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体验总共有2节课,每节课45分钟,学员可以连续上完,也可以分开上。未能完成交通安全体验的学员将无法预约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让新驾驶员参加路面体验和义务疏导,既让新驾驶员体验到交通违法的坏处,还可以缓解事多警少的局面。而且,通过让新驾驶员上路体验,有利于准驾驶员加深对“安全驾驶、规则先行”的理解,不断地向广大交通参与者传播文明交通的理念,有效减少“马路杀手”、交通事故的产生。

  为此,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规定,将参与路面交通执法体验作为驾考的必考科目,以提高新驾驶员对交通法规的敬畏意识,减少“马路杀手”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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