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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支部 郑陵:“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政策如何落地尚需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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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此后,社会上一时间引起广泛的热议。据南方某报纸的官方微博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过万的参与者中有高达95.4%的参与者持不同看法,提出一些异议。民众对“街区制”、“开放小区”的意见所显现出的两个问题亟待重视:

   一是事发时未重视舆论影响致负面言论迭起。在舆论鼎沸期,权威部门没有做出及时、正面的解读,媒体为了确保话题度,在刊登的专家、业内人士的解读中,不乏各类负面分析,致使民众对政策缺少正确理解。甚至有个别人将《意见》称为“拍脑袋决策”。例如,有的媒体刊登了“某业内人士”的分析,称我国封闭式小区并不多,占地面积也普遍不大,真正圈地比较厉害的是各类政府机关、高等学校和体育场馆;有的则称:“在《物权法》中有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而《意见》恰好反映出公权力的极度傲慢和任性”等等。于是,一时间“让机关大院带头拆”、“国家不尊重私有财产”等言论在许多网站微博滋生,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负面情绪。

   二是权威部门未及时解读及跟进正面宣传,致民众对政策不理解。除了没有做好前期舆论引导工作,权威部门对《意见》未及时解读也致使大众对“街区制”含义认识不足,无法体会到“街区制”的有利面的预期效果,从而单纯地被负面言论牵引。尽管此后最高院做出了对《物权法》的条例说明,而这显然又不足以消当时民众的疑惑。

   为此,建议:

  1.目前对如何让《意见》获得舆论的支持、使政府意志转化为公众意志,如何分类渐进实施等相关方面应予高度重视。中央的交通部、建设部及各省市的房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在做好充足民调工作的基础下,召开专家座谈会和发布会,对目前居民普遍存疑或反对的问题加以解释,并做好“窄马路、密路网”对治堵带来积极意义、激发街区商业活力及国际上开放街区成功案例等正面的宣传工作。

  2.尽快考虑配套细则及指导意见,防止出现此政策的落地难。实行街区制是个系统工程,意味着居民出行方式、物业管理方式、社区治安管理方式都可能改变。现在民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大多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购买商品房时绿化及道路都是作为分摊面积,日后物业费的面积是否要重新测算?小区的安保和城管的工作重叠部分应该如何细化?小区现有区域是否有开放时间的限制?此类一系列的疑虑都在考验着推广街区制的配套细则和指导意见。这正如某专家所表示的“打开围墙是城市空间问题,而打开围墙后如何管理是个社会治理问题,这两个是相关联的,当我们城市建设的方法改变了,一定要改变社会治理的方法”。

  3.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出台实施意见。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达成的,对于《意见》的落地情况,各省市存在的问题也肯定不尽相同,如何因地制宜的出台指导意见是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因此,各地均应积极应对,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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