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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支部 沈燕:基层建议应规范网络评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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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各种社交软件的广泛应用普及,各种评选活动也借助网络渗入到几乎每个人的生活中。各种拉票行为刷爆微信群和朋友圈,被拉票者苦不堪言。除了人为拉票外,刷票公司更是在这轮投票风潮下异军突起,导致最终结果和真实民意间往往存在巨大偏差,公平公正原则受到严峻挑战,网投公信力也日益下降。为此,基层建议:

  一、精简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办的各类评选。精简各类评选本是践行“三严三实”应有之义,也符合现代政府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反观现在各级各部门、各条战线各自为政,开展各类“最美教师”、“最美交警”、“最美法官”等等评选,建议对这些评选活动进行整合梳理,在统一平台上进行评选,同时弱化网络投票功能,网络拉票只占一定的比例,多听与被评选者有直接工作接触者的意见或者是采用匿名投票的方式。在设计活动规则的时候应该做到:既要有拉票的可能,又必须规避水军来袭。

  二、设立民间网评登记报备制度。相对于政府部门举办的评选活动,民间网评更加缺少约束,许多网评活动评选结果无法兑现,最后不了了之,甚至成为获取个人信息的手段,安全隐患极大。建议加强对各类民间网评活动的监管,设立登记报备制度,以此过滤掉一些以骗取个人信息为目的网评活动,同时对于评选活动结果的兑现也有一定的督促作用。

    三、加强对网络代理投票行为的监管,从技术手段方面避免恶意拉票。我国法律没有对网络代理投票行为做禁止性规定,但刷票行为涉嫌欺诈。刷票属于伪造,应是无效投票。如果对获得奖金、社会荣誉产生不良影响,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责任。同时应用各种技术手段,比如投票之前应该验证投票人身份;保证每个IP只能投票一次,不可重复投票;投票行为由主办方发起,不可转发拉票,由主办方统一向每个投票人发送唯一的投票链接等等来规避恶意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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