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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二支 张少华:建议对从事无证营运人员增加暂扣机动车和驾驶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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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车”这一城市病由来已久,不仅严重扰乱正常运输市场秩序,损害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和乘车人合法权益,而且车辆没有定期维护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黑车”经营人员构成复杂,易发生社会治安案件,“黑车”整治急需引起高度重视。但根据现有的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大多处以经济罚款,如《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对从事无证营运违法行为的处罚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按相关条款给予1万元至5万元的经济处罚。仅以罚款作为处罚手段,不但不能威慑到当事人,且易造成“越罚越做,变本加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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