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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二支 曾玲: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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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市养老服务市场的需求剧增,养老机构在不断新建扩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未纳入住宅小区的公建配套规划。目前养老机构的布点还没有刚性的规划要求,没有像建幼儿园等社区配套设施一样纳入住宅小区配套公建项目,并根据老人实际需求设计护理型养老区,为老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二是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的入往率不够均衡。公办养老院因信誉和价格等优势往往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而很多民办养老院却入住率较低,大量床位闲置。三是医养结合模式不够完善。一方面,“医”和“养”未很好结合,存在“两张皮”现象,其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都不够规范,养和医的界限不清晰,在医院养老普遍会出现用药过度、服务不够人性化等问题。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大多不能解决医保问题,也制约了养老机构医疗条件的改进。四是政策落地不够有力。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实施意见》,但在部门配合和细节政策制定滞后。在审批过程中涉及到土地立项、消防审批等程序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此建议:

  一要进一步推动“公与民”并进。公办养老机构要承担“兜底”功能,要满足“三无”老人、低收入困难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等能力可承受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民办养老要在具体的经营、管理、服务上,要放手搞活、放开竞争,在现行法规、市场规则的约束下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管下,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

  二要进一步引导“品牌化”经营。调整区域布局,按需增加布点,要积极探索集团化、专业化、连锁化模式,扶持培育一至两家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集团或连锁服务机构,统一运营,规范服务,辐射服务产品,创建企业文化,培养专业护理人员,引导民办机构走集团化、专业化、连锁化道路。

  三要进一步推进“养医护”结合。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医结合,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针对护理型养老机构的规模建设、配套设施、服务对象等制定评价体系及工作规范标准。杜绝出现过度用药、赚医药费,服务不够人性化等情况,推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四要进一步推进“智慧化”服务。加快出台有关扶持政策,加快启动以智能化应用为核心的“智慧养老”服务。通过便捷的智能化操作和危急状况下的迅速反应,满足老人安全援助、人文关怀、居家服务、健康档案、便利代购等各方面需求,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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