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民革简介 工作动态 自身建设 学习园地 参政议政 祖统联谊 服务社会 中山研究
机关支部 郑陵:应出台规定严禁广电媒体在灾难事故时播放娱乐性节目
作者: 来源:

  8月12日深夜,天津市发生危险品爆炸的特大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市民群众带来巨大的哀痛。但8月13日早上的天津电视台居然还在播放引人喜乐发笑的动画片,这种做法十分令人费解。基层群众认为此时部分媒体的播出内容,不仅是基本常识的缺失,而且更体现出对生命失去了一种起码的尊重。这也是个别媒体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缺乏,职业敏感度的匮乏。

  而过去我国发生重大事故时,如汶川大地震,是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暂停开展各种娱乐性活动,广电节目也暂停播出娱乐性节目。实际上,如果每次都靠中央这种临时性的通知来作出要求显得十分被动,它应该成为广大媒体人的一种自我约束的公德,更应该成为一种制度。

  为此建议:一是加强对相关媒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尤其是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正确应对和处置的能力;二是各类媒体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其主管部门,应该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媒体对各种特发事件与重大灾难发生时,应该及时调整节目播出内容。 (市委统战部、省民革录用)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杭州市委员会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0496   备案号:浙ICP备11032647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23楼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792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