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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支部 钱国良:建议推广公车贴专用标识的做法以加强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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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能否配备统一标识,近几年来社会关注度较高。省内的平阳和建德先后采取了这种做法。从技术上来看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关键是地方党委政府的决心。实际上,从2005年起,全国已有宁夏、湖北、江苏、山东等十多个省份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而广东、甘肃、湖南等省份也建立了GPS定位制度。中纪委办公厅在答复公车治理的建议时,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按照方便群众监督、降低公车成本和促进干部作风的原则,我们建议:

  一、201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给公车统一标注公用标识。让群众能一眼看出公车的身份。只要有公车私用、滥用的苗头,就会被人发现。各级党政机关所有公务用车必须统一标注“公”字标识,不仅有利于群众监督,也有利于政府监管,防止滥购滥用。

  二、执法公务车司机必须穿制服。现在经常可以看到,开警车的没有穿制服,开城管执法车的也没有穿制服,开军车的也没有穿军装。开120的也不是穿白大褂的。必须明确执法公务车驾驶员必须穿制服,否则一律可以认定为非公务用车,严肃查处。

  三、公车违章违法追加党纪政纪处分。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鼓励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相关部门定期向各单位抄告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员交通违法信息,建立完善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资质审查制度,对一年内因交通违法驾驶车辆造成一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有交通违法满分记录的不得选用、对情节严重的建议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

  四、每年发布公车使用情况报告。政府机关的公车改革究竟取得了怎样的效果(譬如说节省多少财政开支),必须有具体数据说话,并且落实到各个公车使用部门。譬如某局,原公车使用经费多少,现在发放补贴多少,在公车中心租车使用多少,让老百姓看得更清楚。公车,本就应该是公开之车。

  五、应明确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时间表并尽快实施。目前公车改革没有将事业单位纳入公车改革范围,事实上也遗留了很多问题。很多机关是有直属事业单位的,这些事业单位的公车存在经常被上级机关单位征用(调用)的可能性,而作为下级的事业单位却无法拒绝,大大影响了公车改革的实际效果,同时也影响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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