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媒体报道:1月9日晚,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公布,许多考生反映,由于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上找不到入围面试名单,遂前往中公教育网站下载“首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现名单中详细公布了每位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姓名、报考单位、职位等个人信息,中公教育被指泄露考生隐私,一时引起热议。经记者求证,中公教育等网站的名单系转载自人社部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随后,人社部官网对名单进行撤换,重新上传了新的名单,而新名单删掉了“身份证号码”一栏。
人社部公开完整的身份证信息当然是错误的,但完全取消身份证信息也是有违信息公开要求的。考虑到现在很多业务仅凭借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可以办理,详细地泄露个人身份证号码存有安全隐患。由于中国同名同姓的现象很常见,如果只公布一个姓名,完全有可能出现同名同姓的混同,造成不必要的错误。公开透明,可以有效防止有人钻空子,弄虚作假,破坏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
为此建议:
一、公开身份证信息中的8-10位数
现在我们的身份证号码18位数,建议公开其中的部分,譬如考虑公开最前面的4位(表示省份地区),然后是第9至12位数(出生年月),以及最后2位(流水号),这样公开身份证18位数中的10位,就基本能够确认考生的准确信息,兼顾了公开与保护的原则。技术上完全不是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提拔的公开信息
干部的选拔公示已经形成良好的制度,但公示的内容却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有的简历比较完整,甚至过于具体,有的比较简单,甚至出生年月也没有。需要统一公开的基本内容要求,譬如出生时间,大学以后的主要任职经历,经常见到的某个时间参加党校学习(属于非国民学历教育)的经历,任职时间不足半年(或一年)的,原则上无需要公开。但应该公开任职期间的主要工作业绩。
三、坚决落实高考、中考保送、加分等政策性公开信息
教育部要求2014年高考公开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各地的做法并不一致,需要督察,同时建议各地中考保送、加分也必须参照高考要求执行公开制度。
四、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执行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凡属主动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对未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时纠正或改进,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建议对各地地个部门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每年发布报告。
五、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公民身份证信息的行为
有律师认为国考身份证信息完全公布这种情况属于行为不当导致的部分隐私泄露。根据法律,如果信息被泄露者受到权利侵害,经公安机关查处,如果能查到泄露信息的源头网站,并证明该网站的信息泄露行为导致个人受到权利侵害,则该网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在的调查技术是比较容易认定的,现在个人信息买卖现象严重,需要加大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