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民革简介 工作动态 自身建设 学习园地 参政议政 祖统联谊 服务社会 中山研究
余杭支部 俞旭霞:关于促进单位和公共场所建立母乳喂养室的建议
作者: 来源:

  目前我国的产假标准规定为98天,大多数女职工上班之后母乳喂养成了难题。据调查,目前我国93%的企业单位没有配备哺乳室,大多数公共场所也很少有母婴室,只能选择厕所、储藏室、或者无人的办公室或会议室挤奶。实际上母乳喂养室与残疾人无障碍设备一样,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标志。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就将母乳喂养室设在公厕边,成为必不可少的社会公共设备。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设立母乳喂养室,保证母乳喂养的良好环境。

  一、母乳喂养室应当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开始

  从2010年3月开始,我市全面禁烟控烟,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场合都设立了吸烟室,母乳喂养室应当享受同等的地位和重视。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应政策,设立试点区县,推行母婴室的示范点,逐步制定规范,规定女职工数量较多的单位,配备母乳喂养室。

  二、有条件的公共场合也应当配备母乳喂养室

  除了“杭州大厦”“万象城”等上规模的大型的商场真正配备了母乳喂养室之外,一般的超市、地铁抑或其他公共场所都没有母乳喂养室或者形同虚设没有正真运行起来,建议出台相关规定,一定规模的公共场合应当提供必要的母乳喂养场所和设备。

  三、媒体宣传母乳喂养的重要性

  2014年8月1-7日是第23个世界母乳喂养周,今年我国不少地方出现了“母乳快闪”的公益活动,这是妈妈们的呼吁,也是在宣泄不满。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母乳喂养的宣传,扩大社会大众对母乳的认识和支持。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杭州市委员会    备案号:浙ICP备11032647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23楼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792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