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2013年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对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对我市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破解“办事难”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据基层反映,由于缺乏统一协调,各部门放权步骤不同步,有的部门已经放权,而有的部门暂时还没放权,给基层办事带来新的矛盾,亟待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据了解,我市某区在幼儿园新建项目审批中就遇到新的问题:目前市发改委的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区里,但市规划部门的权限尚未下放。造成区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到市规划局会签时,得不到市规划部门的认可的矛盾现象。原因是市规划部门认为市区二级的行政层级不一致,不能联合发文批复。基层认为,既然简政放权,市里应通盘考虑,建立协调机制,审批权限应同步下放,不应有先有后,给基层办事带来不便。为此,建议市政府针对目前简政放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建立协调机制,以更好地做好简政放权工作。